安全监督职责2026 第1篇
1.负责科室全面工作,指导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药品生产、药包材、医疗机构制剂、特殊药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导市药检所的业务工作。
2.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药品生产、药包材、医疗机构制剂、特殊药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3.组织做好药品生产企业、药包材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验收工作;配合省局做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
4.负责特殊药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6.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转报工作。
7.负责药品再注册、药品品种核査工作;协助省局注册处做好药品品种注册、核査,药材核查工作。
8.承办省局和市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安全监督职责2026 第2篇
1.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轻工、烟草、医药、电力、贸易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情况,监督检查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
2.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估)工作;按规定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3.组织、指导或参与调查处理相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4.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査。
5.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査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6.负责办理、监督上述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上述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