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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026-10-03 02:42:01 文秘 访问手机版

1.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

  第一章总则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防雷检测安全管理,不断提高防雷检测的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检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的管理责任和工作标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有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文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规范、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三、公司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岗位、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本制度各项规定,在实施规范管理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四、公司每年将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保证制度的有效性、适用性。在日常检查中,将对贯彻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考核,在不断修定完善本制度的同时,将对有章不循、失职失责的安全管理人员追究责任。

  五、本制度自20xx年4月12日起实施。

  第二章安全领导机构与安全管理机构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建立安全领导机构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本单位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一、公司成立以总经理李青松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防雷技术负责人刘国伟为副组长,组员由唐国俊、宋学科、杨清风、蒋利娟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

  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立安全文明检查考核领导小组,以防雷技术负责人刘国伟为组长,专职安全负责人唐国俊为副组长,定期对公司下属各工地进行安全生产指导、检查,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公司总经理蒋利娟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1、直接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单位领导职责、各部门领导职责、班组长职责和员工岗位职责。

  4、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公司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公司员工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0、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二、防雷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2、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3、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安全有关事项。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三、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参与制订、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班组长的安全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4、负责安排并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活动,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检测。

  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9、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地总结经验。

  四、检测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大纪律”,即: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检测必须系好安全带;气候条件不允许决不检测。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八项注意”即:无安全措施不检测;无安全交底不检测;无安全自检不检测;危险问题不解决不检测;业主电力、电气设施有安全隐患不检测,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检查不到位不检测;不懂检测场所安全知识不检测;环境、气候条件不允许的不检测;检测员互相监督,组长负责;

  3、积极参加安全检测培训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检测,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5、做好检测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6、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7、特种检测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新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检测;

  8、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检测;

  9、维护好检测工具、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10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篇

  1.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

  1.1员工须使用公司提供的计算机设备(特殊情况的,经批准许可的方能使用计算机),不得私自调换或拆卸并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使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1.2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私自拆卸计算机组件,当计算机出现硬件故障时应及时向信息技术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和维修。

  1.3员工对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安全负责,如暂时离开座位时须锁定系统,移动介质自行安全保管。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或相关设备,不得私自将计算机等设备带离公司。

  1.4因工作需要借用公司公共笔记本的,实行“谁借用、谁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到为工作所用,使用结束后应及时还回公司。

  2.电子资料文件安全管理。

  2.1文件存储

  重要的文件和工作资料不允许保存在c盘(含桌面),同时定期做好相应备份,以防丢失;不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下载、游戏等行为,定期查杀病毒与清理垃圾文件;拷贝至公共计算机上使用的相关资料,使用完毕须注意删除;各部门自行负责对存放在公司文件服务器p盘的资料进行审核与安全管理;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数据泄密、丢失的,将由其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2.2文件加密

  涉及公司机密或重要的信息文件,所有人员需进行必要加密并妥善保管;若因保管不善,导致公司信息资料的外泄及其他损失,将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3文件移动

  严禁任何人员以个人介质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外接设备将公司的文件资料带离公司。若因出差等原因需要拷贝文件资料到存储设备中,需要向上级请示批准,并以公司存储设备做文件拷贝。

  2.4文件转移

  若员工离职,在办完移交手续时,所在部门负责人将此员工工作资料拷贝至部门保存(可联系信息技术部进行技术支持),若没有执行此操作流程,离职员工损失的任何资料由该部门自行承担。

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篇

  第一条为逐步改进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二条每年第四季度,由安全科汇编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安全科长和矿长审定,报总公司审批。

  第三条根据审批结果,有关单位、部门具体实施,矿安全科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第四条已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项目,不得任意变动。特殊情况下需要修改计划时,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

  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按照第二十条规定据实列支。安全技术措施技术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进矿山安全条件,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奖励,需要多少开支多少。

  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经费,属于增加固定资产的,在矿山更新改造资金中支出,属于改进安全装置、设施以及设备修理的摊入生产成本。

  第七条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应按规定将安全卫生设施按”三同时”要求办理,在试生产前竣工验收。

  第九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相应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不得任意拆除或更换。

  第九条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设备、材料、经费应纳入矿设备、供应及财务计划,及时提供。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应纳入生产作业计划,并与生产任务同时挂钩考核。

  第十条公司及各矿安全部门必须掌握每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及经费完成情况并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经费实行监督。矿山应做好使用情况和物资设备发放登记台帐。

  第十一条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范围,包括以改进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预防职业病为主要目的的各项技术措施,不能与生产、基建和福利等措施混淆。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开工、竣工及结算,安全科必须全过程参与,并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台帐。具体为:

  1、安全技术:防护、保险、信号装置、安全标志、低压照明、安全监督检测仪表、安全试验、科研费用等。

  2、生产卫生:通用排尘排毒、密闭净化、喷雾洒水、辐躲、噪音、雷电的防护设施及防暑降温等方面。

  3、辅助房屋及设施:休息室、更衣室、工作服洗涤设备、女职工卫生室、消毒室等保证生产卫生方面所必须的房屋及各项措施。

  4、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教育所需房屋、安全技术教材、图书器材、安全技术训练室。

  5、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年终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安全风险责任承包等。

  6、其它项目:具体由有关部门会同工会结合本矿特点自行制订,但必须属安全技术措施范围。

4.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篇

  第一条总则

  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保护厂区绿化环境整洁,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3、责任人。公司全体员工,其中保安人员负有日常护理和监管责任。

  第二条内容

  1、员工出入门卫

  1—1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熟读“员工守则”,自觉履行各项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1—1—1不得携带各种、危险品和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厂区和工作、生活场所。

  1—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熟人进入生产区参观和食堂就餐。

  1—1—3不得私带公物出厂变为己有。

  1—1—4上下班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1—2外来人员:门卫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笑脸迎送宾客,善用文明礼貌语,树立企业第一形象,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询问来意,填写“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然后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回收“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并存档备查。

  1—2—2来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由接待部门填写“非生产人员进入洁净区审批单”,经审核批准后并按“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进出。未办上述手续的,门卫保安有权制止进入。

  2—公司财产保卫

  凡公司员工均应遵循“爱厂如家、惜财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实做到:机开勤护理、下班必停机、机停关电源、锁门才离开等,并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灾防护

  2—1—1仓库、车间及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或擅自携带引火物品。

  2—1—2危险品周转库存放的各种易燃、易中毒等危险品不得超出一周用量,并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2—1—3各车间用于消毒和生产的酒精应控制在日用量范围。

  2—1—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并放在明显容易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用状态。

  2—1—5电器及线路不得使用过大的保险丝,电器设备使用后,应关闭电源。

  2—1—6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必要时迁移。

  2—1—7食堂使用的炉灶、煤气应防渗漏,下班时应关闭各阀门。

  2—2盗窃防范

  2—2—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中。

  2—2—2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2—2—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各种物品出厂,否则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2—2—4窃案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单位侦察。

  3—保安值勤保卫

  3—1凡本公司保安人员,除自觉遵守“员工守则”外,均应熟悉本制度,为维护公司秩序,认真履行下列义务。

  3—1—1服从总经办的命令,接受行政办的管理和监督。

  3—1—2待人接物须谦恭有礼不得怠慢。

  3—1—3值勤时态度宜严肃且精神焕发。

  3—1—4处理各种工务必须公正廉洁。

  3—1—5不得泄漏公司。

  3—1—6不得酗酒、滋事。

  3—1—7应明确公司的、环境及各级人员的姓名。

  3—2公司保安人员的职责:

  3—2—1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

  3—2—2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3—2—3维护厂风厂纪和公司秩序。

  3—2—4公司内警戒警备事项。

  3—2—5厂区绿化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3—2—6仓库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

  3—2—7公司大门值勤。

  3—2—7—1注意公司员工及外来宾客的出入。

  3—2—7—2各种报刊邮件的签收登记。

  3—x人员携带出厂的包裹检查。

  3—2—7—4防止不良分子进厂扰乱。

  3—2—7—5注意进出员工的服装是否整齐。

  3—2—7—6监督打卡并协助行政办整理员工每天出、缺勤情况。

  3—2—7—7饮水机护理及换水。

  3—2—8巡逻值勤

  3—2—8—1值勤保安应坚守岗位,特别是对财务、仓库、职工食堂等重要地段,应实行小时监控,负责维护公司安全

  3—2—8—2巡逻时应认真检查不得做其他事务或与其他人闲谈。

  3—2—8—3遇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或报警。

  3—2—8—4巡逻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3—2—8—4—1厂区内外有无盗匪潜伏。

  3—2—8—4—2厂内和厂房周围门窗及水电开关是否关闭或损坏。

  3—2—8—4—3风雨雷电是否殃及公司财物。

  3—2—8—4—4有无火种发生之迹象。

  3—2—8—4—5有无在公司内酗酒、或在禁烟区吸烟和其他伤风化事项。

  3—2—分争或聚众喧哗的防止与取缔。

5.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篇

  1、目的

  为了强化油库安全管理,预防或减小事故危害,及时有效地处理油库的各种突发性灾害,制定本方案。

  2、依据

  2.1、《石油库设计规范》;

  2.2、《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2.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2.4、《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

  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项目油库安全管理。

  4、组织机构

  在油库管理方面,执行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其专职组织机构如下:

  5、职责

  5.1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全面负责油库的安全工作。

  2、组织审定油库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布置检查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定期研究改进油库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油库发生的事故及时进行调查,查清原因,明确性质、分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5、审查决定对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班组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5.2安全部职责

  1、参与制定、修改有关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编制所属范围的安全消防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3、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消防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组认真执行岗位安全规程。

  4、检查落实动火防范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5、每日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禁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或可能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6、负责所厦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抢救设备和事故隐患的管理、监视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7、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和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协助领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3机物部职责

  1、负责或指导编制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以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保养和修理。

  2、导编制要害部位消防灭火抢救预案

  3、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和上报工作。

  4、指导油库建立和健全防火档案。

  5.4油库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领导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工作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保持作业环境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6、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6.1日常安全管理

  1、所有施工人员或外来人员,入库前先阅读入库须知告示牌,入库人员进入库内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移动通讯器材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2、进库加油车辆必须严格服从油库工作人员统一指挥,车辆入库应按先后顺序排队加油,加油时必须熄火。

  3、油库区范围内禁止明火作业,严禁烟火。

  4、油库工作人员认真检查每个危险源,做好检查记录。

  6.2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1、要害部位指油库油罐区、装油品储存区、油泵房、加油泵。

  2、建立要害部位的巡视制度,重要闸门开关的复核等制度并认真执行。

  3、各类设备的动、静密封必须达到完好标准规定和设备管理规程。

  4、确认要害部位的安全监控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5、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6、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天对危险点进行安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险情,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6.3消防安全管理

  1、加强施工人员消防意识,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有关规范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4、油库有关人员应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确定火灾危险点,实行严格管理,值班人员实行防火巡检,做好巡检记录。

  5、装卸油场地、加油泵处应放置砂箱、铁锹,用以扑救洒漏油引起的地面火灾。

  6、灭火器设置点应满足:

  ①明显、易取;不影响工作和安全疏散。

  ②防潮、防碰撞、防止随意移动。

  ③保持作业区协调、整齐、美观。

  7、油库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安全部门或机物部门归口管理,安全部门和机物部门的工作职责:

  ①组织贯彻《消防法》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的实施细则。

  ②编制《教育训练方案》,负责组织学习、训练和考核。

  ③负责或指导编制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以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保养和修理。

  ④指导编制要害部位消防灭火抢救预案

  ⑤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和上报工作。

  ⑥指导油库建立和健全防火档案。

  8、进入油库的全体人员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禁止携带火种和无关人员、车辆入内。

  9、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机构检验的消防产品。

  6.4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1、发生事故,无论大小,均应坚持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三不放过”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2、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抢救,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发生再次事故。发生重大事故时,领导和有关部门应重视情况组成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

  4、凡发生的各类事故,都应按分管权限组织事故调查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认真地调查事故,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德。

  5、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在事故调查基本清楚后,均应向上级正式汇报,建立规范的汇报制度。

  6.5安全教育制度

  1、凡新职工(包括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专院校学生)必须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

  2、凡属临时工、外包工、办事和参观人员进库前必须接受油库的安全教育。

  3、油库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制定日常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活动且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

6.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一、医务人员要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医疗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执行好“差错事故防范处理制度”。

  三、对于违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责任心差而造成医疗纠纷和事故,医院要严肃处理。

  四、对孕产妇及其陪护人员进行防火、防盗窃及安全用电知识教育。

  五、医护人员会用灭火器、防火门处理火灾事故。

  六、随同来院的小孩须由监护人看管,严防走失、跌伤等事故发生。

  七、定期对电路进行检测,消除隐患。

  八、使用好电子监控系统。

  九、定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7.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为创造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机构与职责

  1.1 机构

  1.1.1 公司安全委员会是公司指导安全的组织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工程部、财务部、办公室、物资部等)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安全检查和监督,调查事故的工作。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处理。

  1.1.2 公司所属的项目机构必须组成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安全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贯彻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项目万无一失。安全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并按规程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1.2 职责

  1.2.1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工作。

  1.2.2 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3 汇总和审查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

  1.2.4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安全施工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的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2.5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1.2.6 参加审查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工作。

  1.2.7 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1.2.8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

  2. 教育与培训

  2.1 对新职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才能准其上岗。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2.2 对从事电力、锅炉、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操作。

  2.3 对从事财务及物资管理的员工,必须进行防盗安全意识的教育,加强员工的法制意识。

  3.施工现场

  3.1 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以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3.2 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

  3.3 施工现场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3.4 施工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施工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3.5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4. 易燃、易爆物品

  4.1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4.2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5.防火安全措施

  5.1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5.2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5.3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5.4 各施工单位、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5.5 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5.6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5.7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时,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8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6.防盗措施

  6.1 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同时制订各种具体的安全防范规定,主要包括: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收银管理规定、会客制度、财物安全管理规定、货仓管理规定、更衣室安全管理规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6.2 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迹象。

  6.3 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行李或提箱、橱柜是否被撬开。

  6.4 检查商品柜台玻璃、挡板等有无明显被移动的痕迹。

  6.5 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须用摄像机拍摄现场。

  6.6 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6.7 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等。

  6.8 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印副本,以做好内部调查。

  6.9 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7.检查和整改

  7.1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工程管理部门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公司各部门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7.2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7.3 安全整改措施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8.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篇

  1、目的

  为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流泄漏或触电引发事故,根据《新编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技术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3、电气工作人员3.1电气作业人员应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3.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3.4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3.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4、配电柜(箱)安全管理

  4.1配电柜(箱)应用不可燃材料(铁壳)制作。

  4.2触电危险性小的生产场所和办公室,可安装开启式的配电板。

  4.3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铸造、锻造、热处理、锅炉房、木工房等场所,应安装封闭式箱柜。

  4.4有导电性粉尘或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

  4.5配电柜(箱)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

  柜(箱)应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4.6落地安装的柜(箱)底面应高出地面50~100 mm;

  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

  1.2~

  1.5m;

  柜(箱)前方0.8~

  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

  4.7保护线连接可靠。

  4.8配电柜(箱)以外不得有裸带电体外露;

  必须装设在柜(箱)外表面或配电板上的电气元件,必须有可靠的屏护。

  4.9配电柜(箱)内各电气元件及线路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

  不得有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配电柜(箱)的门应完好;

  门锁应有专人保管。

  4.10所有配电柜(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4.11所有配电柜(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

  4.12所有配电柜(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13对配电柜(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4.14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

  4.15配电柜(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经常维修和整洁。

  4.16配电柜(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

  4.18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熔体或铁丝、铜丝、铁钉等金属体代替使用。

  4.19配电柜(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

  严禁挂晒衣服等生活用具,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4.20电工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电工技术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5、电气线路安全

  5.1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

  5.2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标准。

  5.2.1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

  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

  5.2.2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

  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m;

  室外应≥3.5m;

  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6m。

  5.3电缆线路应尽量采用电缆沟或电缆隧道敷设、直接埋入地下敷设、必要时桥架敷设、支架敷设等方式,但敷设质量、高度必须符合要求。

  电力电缆的终端头和中间接头,应保证密封良好,防止受潮漏电。

  5.4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

  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由班组负责人填写,车间负责人签字,制造部审查核同意,由专职电工架设。

  5.5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严禁使用普通多用插头拖板和普通电线,应用移动式配电箱和合格电缆线。

  经机动车辆通道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

  5.6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

  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5.7临时电气线路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超过一个月的,必须更改为正式电气线路。

  5.8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5.9严禁无《电工作业操作证》人员拆装、修理电气设施、设备。

  6、动力管线的`维修管理

  6.1所有动力管线是指储气罐、有汽(气)压泵、有压力的管道(水、气、暖)等。

  必须经生产部门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保各指示仪表无压力后,方可进行拆卸或修理。

  6.2正在运行状态中的管路、管线不得进行修理。

  应报告有设备动力部门和经过批准停运后,方可进行。

  6.3对故障原因未查清时、备品备件可能不符合时,不得轻易拆卸进行修理,以免耽误动力的正常供应。

  6.4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进行修理。

  6.5对各动力管线要定期巡检。

  “月检”(含日常检查)由各岗位人员进行;

  “季检”由维修技术人员协同进行;

  “年检”(含半年检)由生产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确保各动力管线正常的运行状态。

  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6.6操作使用部门及人员对各动力管路、管线发生异常现象或隐患,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以便进行修理和排除。

  严禁非技术人员擅自拆卸或修理。

  6.7电力线路和水、暖、气管路的安装和敷设要符合各有关规定和标准。

  6.8各类动力管线维修人员,要熟悉管线的规格型号和分布走向,做到修理及时,停送正确,确保动力的正常供给和运行。

  7、电气照明

  7.1明装插座应离地面

  1.3m,暗装插座一般不低于0.3m,特殊场合下不低于0.15m。

  7.2单相二孔、三孔插座,其右孔接相线,左孔接零线;

  单相三孔及三相四孔的接地或接零线均应接在零线的干线上方,单相接地线不能在插座内并接。

  7.3灯具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灯罩破裂等现象,相线应接在中心舌片上,零线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7.4灯具各回路绝缘电阻一般不小于0.5mω。

  7.5每个照明回路的灯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并配有15a及以下的熔断丝进行保护。

  7.6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高度不低于3m(在墙上安装的不低于2.5m)。

  7.7行灯的安全电压不得超过36v,特别潮湿场所、锅炉和金属容器内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7.8 36v以下的变压器安装时,电源侧应用短路保护,外壳铁芯和低压端或中心均应接地或接零。

  7.9吊灯吊具重量超过3kg时,应埋吊钩或安全螺栓。

  软线吊灯限于1kg以下,否则应加吊链。

  8、开关、吊扇

  8.1开关的安装应便于操作,电器、灯具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距地面高度应符合:8.

  1.1拉线开关一般应在2至3m,距门框0.15—0.30m。

  8.

  1.2其他种类的开关一般为

  1.3m,距门框0.15—0.30m。

  8.2吊扇挂钩直径不得小于φ10mm,扇叶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5m,并且齐全,接线正确,运转时扇叶不应有明显颤动。

  8.3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面不应低于

  1.8m,配电箱底边距地面一般为

  1.5m。

  8.4三相四线制供电的照明工程,各项负荷应尽量均匀分配。

  8.5开关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均应牢固,并良好接地或接零。

  8.6中性线或接地线禁止通过保护元件接地。

  8.7凡停止使用的电气装置,应切断电源开关或保险,并将线头包好绝缘。

  9、机床电气装置

  9.1机床上的各种开关、保险、插座、按钮均应装在金属箱内,不得裸露,金属箱应密封并接地。

  9.2机床上的电气线路,均应安装在金属管内,管体应良好接地,管口须密封。

  9.3机床上的照明应采用低压照明灯,灯架、灯头、灯罩均应确保完好无损。

  9.4机床电气箱内的线路应力求清楚、整齐、美观,不准有铁屑、油污或其它粉尘侵入。

  9.5机床线路的连接端子和其它二次线路,均应带弹簧垫圈。

  10、电动机

  10.1电动机的安装应牢固,并应根据不同情况选用电机。

  10.2电动机的金属外壳应根据要求接地或接零。

  10.3电动机的冷态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5mω。

  11、手动工具

  1

  1.1手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工业电动工具应加装漏电保护器(二类电动工具除外)。

  1

  1.2手动工具使用前应先检查外壳是否带电,导线应采用多股绝缘护套线。

  12、接地装置

  12.1所有电气装置部份均应保护接地,如电机变压器、配电柜、穿线管等。

  12.2各种电气装置的接地线和接零线的最小允许截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1

  2.2.1机床电器装置总接地引入线,采用绝缘多股铜绞线其截面积不小于6㎜2.

  1

  2.2.2照明灯具、分盒线、开关箱、保险箱、外护管等接近地线段的截面积不小于2.5㎜2.

  1

  2.2.3电力电缆接地线应采用裸铜绞线,截面积一般不小于25㎜2.

  1

  2.2.4接地电阻和装置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避雷装置

  13.1凡易遭受雷击的生产设备、房屋应按规定安装避雷针、避雷带或避雷器。

  13.2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在引下线距地面

  1.5—

  1.8m处设置断线卡。

  13.3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ω,避雷装置按建筑物的类别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