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秘汇策划方案内容页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2023-10-08 13:15:01 策划 访问手机版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发现、报告和控制疫情;强化与区卫健局、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制工作,防范企业复工生产后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认真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各项准备,有序高效地落实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努力降低对公众健康的危害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采取各项综合性防治措施。

  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坚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对接复工企业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各项工作。

  提高能力,强化协作。加强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强化与其它部门的信息交流和防控协作。加强监测,科学应对。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的监测预警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及时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流行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月塘镇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成员的职责。镇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党政两委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力求工作实效。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谁用工、谁报告、谁管控、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企业要提前两天将落实情况报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复工。

  (一)落实排查责任

  企业要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逐一掌握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情况。并在厂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所有入厂人员必须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要求湖北等省外员工暂缓来莆,待疫情解除后返莆就业。

  (二)落实防控责任

  坚决做到“三个一律、两个落实、一个不漏”:返乡人员一律要摸排、登记、报告;疑似病例一律要定点集中观察;确诊人员一律要集中救治;落实好流动人员健康状况,建立健康信息卡;落实好其所在社区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不出疏漏。要求每个企业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设置单独隔离房间,指定厂医或医务人员负责每天两次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先体检、后上班,有情况要先隔离,并立即报告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落实好办公室、车间、宿舍楼、食堂的人员安排以及定时对厂区进行消杀工作,保持车间通风,员工要戴口罩、勤洗手,就餐安排分时段、分批次,尽量做到人员不聚集,全力做好员工防疫工作。省外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

  (三)落实错峰责任

  1.为合理错峰安排生产线,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各企业要按照“防控优先、民生优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错峰复工。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文件下发之前(20xx年1月29日前)已开工企业,要按照“外控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继续稳产,减少工人流动。在疫情存续期间,原则上,应保持现有员工规模,不得新增入厂员工。如确因货期紧张等需要新增员工的,需将新增员工相关信息(包括姓名、籍贯、联系方式、有无去过湖北、武汉或接触湖北、武汉籍人员、有无发烧、咳嗽、胸闷等不适应症状等)提前一天报送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把关。我镇安排专人跟踪,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员工健康信息卡、定期消毒、发热病人报告制度及零报告制度。

  3.复工企业需提前两天向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提出申请,并提交员工基本信息表(包括姓名、籍贯、联系方式、有无去过湖北、武汉或接触湖北、武汉籍人员、有无发烧、咳嗽、胸闷等不适应症状等)。各企业复工前准备工作,包括防护用品的准备、设置单独隔离房间、建立疫情应对小组、制定应对预案等。若未达到复工条件,企业需待整改到位后方能复工。企业复工后,我镇安排专人每日跟踪各复工企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落实保障责任。

  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因疫情未及时返闽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按照《带薪年休假条例》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社保、工资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待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期间,劳动合同未到期的,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要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五、部门联动及职责

  (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责任部门:卫计办、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有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党政办、路长办)

  (三)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报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的,由省卫生厅报省人民政府决定;封锁疫区可能导致中断干线交通的,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决定。(责任部门:党政办、卫计办、路长办、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四)疫情控制措施:一旦发现企业员工出现发热、咳嗽、气喘、乏力等疑似症状,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或近距离接触,在现场附近把守,并立即通知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封闭现场,禁止疑似有被传染员工出入;封闭或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责任部门:党政办、卫计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五)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湖北籍,尤其是武汉籍员工动态,逐一掌握来自或去过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情况,密切跟踪,及时应对,推迟近期到过湖北武汉等重点疫情区域的工作人员和已返乡的湖北籍员工的复工时间,省外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责任部门:卫计办、笏石卫生院、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六)新闻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责任部门:宣教办)

  六、防控措施

  (一)建立预防控制合作机制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与卫生部门的防治合作机制,建立疫情互通电话;同时要主动加强与检验检疫、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协作,沟通疫情信息,形成及时会商、协同行动的长效合作机制。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各企业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员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开设发热门诊

  秀屿区医院开设定点发热门诊,设立预检分诊点,归口治疗发热病人,做好24小时值班轮守。对发热病人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对发热、肺部有影像改变和血象不升或下降的病人及时组织会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四)及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接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通报后,应在第一时间派出专业人员到达疫点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与卫生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共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指导进入疫区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采取严格的个人防护措施,严禁在无防护条件下接触有疫情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直接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为期14天的医学观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密切接触者出现流感样症状或者患肺炎时,应立即转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按照技术指南采集标本,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其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应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医务人员在接诊流感样病例和肺炎病例等发热呼吸道病人时,要认真询问有无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接触史、所从事的职业、同类病例接触史等流行病学情况,并进行相应的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学检查。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立即电话、传真报告区疾控中心,由区卫健局组织专家组及时进行筛查,一旦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警病例,要按照按本预案立即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七、疫情报告

  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经院专家组会诊后,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确诊病例,经诊断小组和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意后,疫情信息发布严格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执行,同时进行转诊。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的准备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应对工作方案和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监测工作和监测系统建设,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定期对企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设置隔离医学观察点

  在各企业宿舍楼设置隔离医学观察点,按照防控消毒、医疗观察、信息联络、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做好人员培训和演练工作,及时启动备用,做好隔离、观察重点防控人群及有疑似症状对象的工作,实时上报防控情况,阻断疫情蔓延。

  (三)经费和医药物资保障

  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企业要储备足够数量的抗流感病毒药物和消杀药物。

  (四)督导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各企业复工前与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工作等,并做到督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五)严肃追责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要及时上报、公开透明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对缓报、瞒报、漏报的一律严肃追责。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2篇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复工复产有关精神,促进全乡工业、农业、重点项目、秀美乡村建设逐步有序恢复生产和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做到防疫和生产两不误,各口各块要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本口本块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复工复产计划,确保三复三不复,即凡是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必须帮助企业和项目方尽快复工复产、凡是涉及民生的项目及事关群众生活的想办法帮助复工复产、凡是上级明确推进的项目要尽快复工复产。对能在以后跟上进度不影响全年目标任务的暂缓复工,对企业项目达不到防疫规范,缺少必要的防控物质的暂缓复工,对工作人员大多数来自重疫区的'暂缓复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口负责。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总负责,同级领导同志分口分块负责,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坚持防疫优先、科学复工复产。加强防疫的前提下,做到科学有序复工复产。

  (三)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施策。针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项目、不同的产业情况,分类指导、因项施策,科学复产。

  (四)坚持从严防疫和方便群众两不误。

  三、主要目标

  工业企业:乔家珊集团开启复工程序,加快办理各项建设审批手续,争取2月25以前施工队伍进场。机电的航空材料项目,在2月25日以前来签订相关合同,3月前施工队伍进厂。

  旅游企业:旅游公司在2月20日前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复工方案,同时施工队伍入驻;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2月25日前上报复工材料,3月1日前施工队伍入场。其它旅游宾招企业等上级相关政策明朗后再进行复工。

  重点项目:骆家坪公路建设在2月20日前上报复工材料,2月25日前施工队伍进场;秀美乡村建设和特色小镇农民安置房在2月25日前上报复工材料,3月1日前施工队伍进场。

  其它:扶贫项目和移民项目在3月1日前开工;农业春耕备耕工作立即开始。

  四、组织体系

  成立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实行复工报备制。各口各块按县复工复产总体要求将要复工的企业和项目的复工材料上报县相关主管部门和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实行返工人员排查和隔离。对所有返工人员进行排查防控,按疫情严重与否实行相应的管理,对省外湖北区域、省内外疫情“严重”区域的返工人员进行劝返,暂不来靖,确需返乡的,需经主管部门送县指挥部排查防控组同意后入乡,并按受14天集中隔离。对其他区域来乡的返工人员落实必要的居家休息或健康监测。

  (三)严格工作证办理。对返工人员可以上岗并接受健康监测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工作证,凭工作证和身份证出入村庄。居家休息期满的也可以办理工作证。

  (四)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专员。乡对每一个企业和项目派出2名复工复产专员,即防控疫病专员、复工专员全部要驻厂驻项目,在企业吃盒饭,与企业一起上下班,一直到疫情结束复工专员主要职责:一是把好员工的进口关,必须是经过健康审核通过的员工才能进场;二是把好防控关,对各企业各项目落实戴口罩、分餐吃饭、测体温、消杀、建立企业内部留观点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有问题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报告。

  (五)严格制定企业项目防疫应急预案。

  (六)严肃督导巡查。成立专门复工复产督导队,队长:舒雪云担任,成员:左文辉、陈声发。督导队对各企业落实防控责任,以及复产防控专员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巡查。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落实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在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的指导下,按照“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和“一企一策”要求,稳妥有序推进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目标。

  二、工作目标

  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商家复商复市、项目开工建设,确保产业链供应链运转,稳定经济增长基本面,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

  依据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调整“11.17”疫情应对指挥部暨相关工作组的通知》(汉疫防指发〔20__〕30号)文件精神,汉阴县复工复产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名单见附件)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工业、商贸、服务业、社区工厂、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类市场主体在复工复产期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积极对接了解企业存在困难问题,协调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有序组织恢复生产;承办指挥部交办其他事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镇长负责牵头协调辖区内企业及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责任落实;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经开区范围内企业及项目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

  四、工作安排

  以坚决防反弹、防输入、防外溢,确保疫情可控为底线,持续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企业行业分类管理,指导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和环境消杀,落实防疫应急预案和物资储备,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一)工业类企业

  1.复工报备。加快推动县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各企业应复尽复。经开区内企业向经开区报备,经开区外企业向所在镇报备,即可复工。(报备内容:疫情防控处置方案、承诺书、员工花名册、员工核酸证明等)

  2.人员管理。倡导有条件企业职工不出厂,封闭运行;不具备条件企业倡导专车接送,点对点运行。

  3.常态化措施。所有职工每日落实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按照所在镇和经开区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厂区定期开展消杀。

  4.外来人员管理。企业来访人员,须现场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通行。

  (二)零售类企业

  商超类: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每次进入人员不得超过50人;500-1000平方米的每次进入人员不得超过30人;500平方米以下的每次进入人员不得超过20人。

  从业人员按要求按时做核酸,经营场所每天上班前、下班后消毒2次。每天对全体员工体温测量不少于2次,并填写体温测量记录,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员工个人防护等措施。严格落实进门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戴口罩等要求,不聚集、不扎堆。

  (三)住宿类企业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对经营区内进行全面消毒清理,严格落实进门测体温、扫场所码、戴口罩、环境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同时做好相关疫情防控登记台账。被确定为隔离酒店的企业待酒店腾空后,根据防疫专家组出具的相关意见后有序复工复产。

  (四)餐饮类企业

  餐饮类企业禁止堂食,仅限提供送餐外供,不得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开设外卖送餐员的取餐专区,对送餐员进行每日核酸检测、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同时做好疫情防控登记台账。

  (五)电商及快递企业

  加快复工复产,推动各电商企业、快递站点应复尽复。落实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储备防护物资,做好办公区域、物流仓库、物流车辆、职工生活场所的消毒消杀;做好员工风险区排查,严格落实现场扫场所码、出示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六)建筑房地产企业、重点项目

  加快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和政府投资工程复工复产,做到防控机制建立到位、人员摸排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现场消毒到位、防疫物资到位“五个到位”,严控人员聚集、做好预防消杀、安全生产等常态化工作。有序开放房地产营销场所,鼓励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营机构利用互联网、电话、微信等线上平台进行售房咨询、中介服务和销售。

  (七)劳动密集型企业、社区工厂企业

  加强对返岗人员健康检测和管理服务,一企一策落实网格化管理,因地制宜划分厂区、办公区、宿舍区等场所的最小单元格,做到一企一策。根据环境密闭程度、人员密度、消杀条件等标准划分网格风险等级,网格风险等级高的要重点管理,网格风险低的可以适当扩大网格单元。强化工位管理措施。对各工位实行定员、定岗,根据企业生产线特点,有条件的企业各工位尽可能设定同向操作,员工间距保持一米以上;因场地、生产线限制的企业工位间隔无法拉长到一米以上的,设置工位间隔断措施,避免人员直接接触。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尽可能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把牢人员出入关口。进入生产区域入口的人员全部测量体温;进出的物流车辆全面消毒,司机不允许下车,相关手续及货物装卸均由有关人员代办,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尽可能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口,对进出人员、车辆“二次检查检测”全覆盖。

  (八)服务类企业

  有序放开服务业生产经营,推动服务业消费面持续恢复,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加快推动文化旅游业等受限行业复苏。电影院、棋牌室、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健身机构等场所相对密闭、人员集中、通风条件差的`行业仍暂停营业,其它服务业企业营业场所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做好测温、登记、消杀、通风等工作,控制进场进店人员数量,避免人员聚集,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复工复产。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主管责任。各镇、县经开区加强属地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联络人,人员信息于11月25日12:00报送至县复工复产组办公室。督促属地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一企一策方案”,经开区内企业向经开区报备疫情防控处置方案,经开区外企业向所在镇报备疫情防控处置方案,及时向企业传达各阶段工作要求,确保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县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加强行业防疫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防疫风险漏洞,强化企业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联合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做到应复尽复,应开尽开。从11月25日起,专班各工作小组每日16:00时前上报各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情况(附件1)。

  (三)落实企业项目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疫情防控领导机制,按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督促本企业(项目)员工及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健康监测,并做好异常人员的及时发现、信息报告和配合处置。企业要加强员工新冠疫苗接种、员工体检等工作,提高职工免疫能力,预防感染。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战时纪律,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要结合“五上”企业领导干部全覆盖包抓工作,适时听取企业意见,了解企业困难,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4篇

  一、从严落实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所有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均要严格落实疫情高发期部署的各项防控措施。

  当前,一是所有进入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人员,必须进行安康码扫码

  或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从业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上岗期间佩戴口罩。

  二是全面落实农贸市场消毒措施,每日做好市场的清洁、通风、消毒工作。

  三是一旦出现发热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疫情防控部门,在做好个人防护或专人专车护送下,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及时采集核酸进行检测。

  四是各县区要对上级各级部署的关于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新措施、新要求,第一时间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疾控机构要立即开展市场环境和重点食品、从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市疾控中心要立即选择大型批发和零售农贸市场的海产品、水产品、禽畜肉类档口,开展采样检测;

  选择三文鱼、生蚝、牛羊肉等进口水产品和冷冻肉类,开展采样检测;选择从事水产品销售、加工等从业人员,开展采样检测。采集样本期间,市场管理部门及所属地有关单位要给予支持配合,县区级疾控机构要积极参与。

  三、严格落实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主体责任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要严格落实农贸市场开办方和商场超市经营户的主体责任。

  严格海产品、水产品和动物类产品交易行为,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

  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均要在入口处警示提示进入人员戴口罩和扫安康码,入口处要规范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要安排专人负责市场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登记,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从业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

  四、强化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督促市场开办方和商场超市经营户落实防控疫情的各项措施。

  开展督查指导,发现不符合防控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仍然达不到防控要求的`,关停休市。

  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不合格的食品进入市场。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充分发挥农贸市场快检室作用,加大对畜禽肉类、水产品、果蔬等日常饮食消费量大食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快检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特别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6篇

  为了维护网吧的正常运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员工与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复工准备

  对上岗员工做好健康情况摸查和登记,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加强员工个人防控意识教育,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保证测温计、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准备充足。大门口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设置专人每日处理并消毒。

  2、防疫管理

  每日营业前进行一次消毒,保证场所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进入网吧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正确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持“绿码”人方可进入网吧,工作人员如实登记上网人员基本信息。上网消费人员一人一机,采取隔位就坐保持一定距离上网。员工日常工作中不扎堆聊天,不集中就餐。上网消费者离开后,均用消毒液或75%酒精棉球等进行消毒。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7篇

  为全力做好辖区企业、施工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维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园区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企业、施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复工时间

  1、按市工信局通知,原则要求统一在2月15日后根据疫情发展确定开复工时间。

  2、鼓励企业适当延迟复产复工时间,原计划复产复工时间早于该时间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调整,妥善安排好复产复工前各项工作。

  (二)“六个一律”

  1、健康排查。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企业复产复工前要详排查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

  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并造册上报园区管委会。对于来自湖北等新冠肺炎疫情较重地区的员工要求其停止返岗,或推迟返岗时间,待疫情结束后方可返岗。对已从湖北返回的员工或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严格落实 14 天的企业定点隔离或居家隔离,并将相关情况同时报园区管委会。

  2、安全培训。企业复产复工前所有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群、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台账。企业必须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纸,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3、履职尽责。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一律要至少提前 1 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4、消毒防疫。企业复产复工前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消杀防疫,之后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食堂等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并建立消杀台账。

  5、安全排查。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对所有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维修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并将检查检修记录报园区安监站。

  6、制定方案。复产复工企业要成立由主要法人或实际出资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产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应急处置措施,落实细化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三、管控措施

  (一)复工复产企业

  1、企业复产复工前,要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防控方案、复产复工生产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员工排查记录、培训记录、消杀记录和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报园区管委会,经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启动复产复工。

  2、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对所须的防疫用品,如口罩、护目镜、手套、红外线式体温枪、消毒液、酒精、清洁剂、消毒柜、消毒喷雾剂等相应防护用品等存量进行清点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确保物资充足,并将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情况报园区管委会核查。

  3、各企业要督促职工在生产、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对用过的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收置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交辖区卫生院统一处理;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4、所有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大门口设立疫情监测点,建立疫情监测登记台账,配备体温检测设备,设立发热留观室,每天 2 次进行体温监测,并计入台账,监测体温超过 37.3℃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园区管委会,依法采取隔离留观措施。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逐人进行核查,按要求科学处置。

  5、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后,要对厂区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倡导职工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及时清理办公室、宿舍卫生,努力营造自己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

  6、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值班台账,每天下午 2 点前将现场职工人员数量、发热人员、疫区来企人员等摸排情况书面或传真报园区管委会,不得漏报、瞒报。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8篇

  为了全力消除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助力打赢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收官之战,区消安委决定开展全区护航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提本质、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保安全”总目标,紧盯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高低大化”、生命通道、学校等重点对象,集中力量打好攻坚行动,服务企业单位解决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难点问题,提高复工复产期间全区火灾防控水平,为“两手硬、两战赢”提供安全保障。

  二、行动时间

  3月26日至4月15日,共20天。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小微企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小微企业底数进行再核实,充分发动镇街、公安派出所和网格力量参与排查,做到发现一家、登记一家。排查过程中,对照《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标准(试行)》逐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登记造册,明确时限,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新上岗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懂三会”。鼓励小微企业因地制宜加强消防安全物防措施应用,按标配齐消防器材,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深入推进小微企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紧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各公安派出所、各镇街消安办组织基层力量,对复工复产企业集体宿舍、员工分散租住房屋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治理电气线路未套管、电线私拉乱接、生活用火未隔离、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风险隐患。排查过程中,加强“基层治理四平台”的运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出租房火灾隐患,及时录入平台,完善事件流转、移交机制。在居住出租房集中连片区域,配合公安机关推进出租房旅馆式管理。纳入旅馆式管理的出租房应符合《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或本辖区消防安全整治标准,在外来务工人员申办居住证或前台登记时免费分发消防宣传资料。

  (三)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对辖区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复查核查,将原有隐患清单进行再梳理、再更新。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机制。对变更场所使用性质的,及时进行登记,督促单位依法依规办理手续,并将有关情况函告相关主管部门。对单位中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行为的,一律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建筑存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一律提请政府采取严管严控措施。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一律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针对各类商户逐步开放的情况,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单位管理人员开展约谈,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加强防火巡查检查,落实微型消防站日常拉动演练。

  (四)全面排查整治石化企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将消防安全纳入石化企业安全治理重点内容,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石化企业复工复产动态,联合有关部门及时跟进单位安全风险排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开通石化企业微信群、QQ群等进行消防安全视频约谈,积极配合应急、环保等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石化企业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加强灭火救援队和工艺处置队建设,坚决遏制石化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五)全面排查整治堵塞生命通道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按照既定部署,积极推进单位和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在4月底之前全部按要求施划完毕。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会、基层网格力量,全面清理建筑室外消防车道、室内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组织高层住宅小区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进行全面检测,检测发现的问题逐项组织落实整改。行动期间,对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高层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供水问题严重且拖延不改的单位和住宅区,主动向区政府报告,协调有关部门联合督办整改。

  (六)全面排查整治学校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发动网格力量对各级各类学校周边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降低校园周边区域安全风险。通过网络视频等形式对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一次集中培训,督促学校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依法依规建立微型消防站,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协调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学校“开学第一课”,充分运用线上和线下两个途径,制作专门课件、派出宣传人员,指导学校提高消防安全教育水平。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在复学后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分批次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纳入政府统一部署。各镇街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做好沟通,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本辖区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节点。要结合实际,安排力量下沉一线,指导基层全面推进攻坚行动。

  (二)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公安分局要紧密结合社会面管控工作,借力“雷霆系列”专项行动,全面发动公安派出所排查小微企业、居住出租房,“多合一”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区域。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

  (三)强化消防安全服务。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救援机构服务复工复产的有关措施,对守规企业要上门提供技术服务。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要向单位提供隐患整改意见。要确保服务热线畅通,及时接受企业和群众咨询。对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难题的,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执法力度,切实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能以罚代管。

  (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督促各镇街、相关场所推广应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等技防手段,提升单位场所抵御火灾风险水平。大力推进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运用,通过平台数据对当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智能分析研判,切实找准攻坚行动的重点和难点。

  (五)严守消防安全底线。对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紧盯不放,在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也要跟踪问效。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力督促整改。对顶风违法、罔顾员工生命安全的,应当提请政府逐级挂牌督办。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将纳入省政府第十八批重大火灾隐患论证对象。

  (六)强化日常信息报送。行动期间,各镇街要每日(含休息日)16时前报送攻坚行动每日统计表(见附件),区消安委办将视情通报。攻坚行动结束次日4月16日报送工作总结,报送方式:区消安委办公室邮箱。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9篇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复工复产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综合组,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组副组长包春生担任。办公室负责复工复产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并督促协调各有关单位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疫情防控、人员返岗、物资调配、金融服务及其他生产生活保障等问题。

  二、复工复产范围

  农牧业生产、工业企业、商贸流通领域、文体旅游广电行业、交通运输、住建领域、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金融保险业、个体诊疗等。

  以上行业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复业需要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现场验收、审批后方可复工复产。

  从业人员10人以下经营主体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可自行恢复营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复工复产条件

  各复工复产主体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六到位“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

  (一)疫情防控机制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建立企业、单位疫情防控管理体系,责任到人到岗。

  (二)员工排查管理到位。对所有员工按“一人一档"的方式建立包含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健康情况等信息的员工台账,排查返岗意愿、返岗路径、活动轨迹、密切接触人员等情况,确定可按时复工人数。

  (三)内部防控管理到位。结合复工复产实际,制定车间、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和岗位预防措施,建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分散就餐、信息报送等制度。对复工复产的

  车辆、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规范消毒,对办公场所、营业场所、更衣室、生活垃圾堆放处等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每日消毒。

  (四)防控设施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必要的消毒液、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N95口罩及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各场所必须设置隔离观察点。

  (五)安全生产防范到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强对复工复产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车辆、场站、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设备等进行全面安检和修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员工岗前教育到位。要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

  宣传,强化员工个人防护意识,规范员工自我健康监测、返岗途中防护、到岗检查等,提高员工对新冠肺炎病毒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复工复产时间

  自20__年6月30日起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具体按各行业复工复产方案执行(详见附件)。旅游景区、洗浴、美容养生店、棋牌室、台球厅、游泳馆、影院、网吧、歌厅、酒吧、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线下培训机构继续暂停营业,具体恢复开放时间,由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五、复工复产流程

  (一)提出申请。各主体对照“六到位“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前的自查准备工作。在自查合格的条件下,向本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组织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为本行业复工复产责任部门,接到复工复产申请后,要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和现场验收,审核验收合格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贵同志把关签字后报政府审核,政府分管责任领导签字后,送复工复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方可复工复产。责任部门负责将申请材料报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审核验收中发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存在问题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复工复产。

  六、相关要求

  (一)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1.公共场所等要严格执行预约、限流、错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实行“一场一码,扫码进场”,公示并使用"锡林健康宝"微信小程序。落实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进入上述人员密集场所须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2.坚持职工每日监测登记。复工复产后,对所有职工坚持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和健康监测,填报《职工日常监测表》并建档,对因病缺勤职工的病因做追查与登记。

  3.坚持对流动人员监测管理。凡是进入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学校内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且在监测点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发现体温异常者应立即就地留观,并及时报告。

  4.坚持进出车辆检查登记,凡是进出企业、学校的车辆,必须进行检查登记。

  5.工作期间及上下班途中需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消毒。

  6.每天要对车间、食堂、宿舍、电梯间、卫生间等人员密集处进行消毒,并建立台账。

  7.食品经营场所需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餐馆、公共食堂暂停堂食。

  8.采取分餐送餐等方式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9.各复工复产主体单位员工及学校师生要按照《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方案》落实好核酸检测工作。

  (二)规范防护物资使用

  1.各复工复产单位和学校防护用品保证5-7天使用量的合理库存。

  2.单独设置收集点和专用收集桶,对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

  进行集中统一收集,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

  (三)强化防控工作监督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细化行业复工复产申请标准和申请流程,并将标准和流程报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强化本行业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采取定期巡查及抽查方式进行,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开展不到位的要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完成通过验收后方可复业。

  七、责任分工

  (一)农牧业生产方面

  责任领导:布和吉乐图

  责任部门:农牧和科技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二)工业企业方面

  责任领导:赵利强

  责任部门:工信局、发改委、卫健委、应急局

  (三)商贸流通领域方面

  责任领导:赵利强

  责任部门:工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四)文体旅游广电行业方面

  责任领导:布和吉乐图

  责任部门:文体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

  (五)交通运输方面

  责任领导:阿布日拉

  责任部门: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卫健委、应急管理局

  (六)建设工程项目方面

  责任领导:赵利强

  责任部门:住建局、发改委、工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

  (七)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方面

  责任领导:姚迪

  责任部门:教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

  (八)金融保险方面

  责任领导:宝力德

  责任部门:金融办、人民银行、卫健委

  (九)个体诊疗方面

  责任领导:姚迪责任部门:卫健委

  各复工复产主体要扛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凡因防控工作不到位、疏于管理而导致疫情发生、扩散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扛牢复工复产监管责任,切实履职尽贵,深入防控第一线,抓好日常监测和督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采取行动,内防倒灌、外防输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依法依规抓好各项防控任务落实,确保全旗有序复工复产,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由纪委监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10篇

  为提高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能力和水平,规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普及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减轻直至消除危害,保障全体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增强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集中救治。坚决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我局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管理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部署和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具体工作。

  组长:

  副组长:

  下设内部人员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农贸市场动物屠宰规范化管理指挥部分别由担任指挥长,分别具体负责。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二)加强正面宣传,注意舆论导向。

  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可防、可控的宣传力度,普及传染病防控基本知识,让全体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预防知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正确引导舆论,严防炒作,确保安全稳定。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加强应急准备,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随着疫情发展散发的可能性在不断增加,疫情防控办公室依据本单位情况完善应对预案,积极采购储备防控物资(75%酒精、口罩、84消毒液)发现异常,及早报告,适时启动预案。农业农村局设置二个隔离房间(小会议室和大会议室),作为疑似人员的留观室,适时向上级领导申请其他隔离房间。

  (四)针对疫情全面培训。

  对全体职工开展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知识培训,并做好办公环境中的防范工作。提高防控意识,增强抗病能力,休息时间尽量少去公共场所,有其它疾病就医时,尽量少去已经有疫情发生的医院就诊。建立预检制度,加强疫情的报告工作。

  (五)加强预检工作。

  了解职工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当发现有上述接触史的发热人员时应立即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建立全体职工疫情防治工作每日汇总表,立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的就诊病例,及时上报,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护健康人群。本单位所有人员有义务及时报告家属或密切接触者已经发生的疫情或可疑感染情况。

  (六)防控应对措施。

  采取空气消毒和公用物品消毒措施对办公环境、会议室等进行消毒。由局疫情防控办公室有关人员,采用喷洒方式进行空气消毒和“84”消毒液消毒公用物品等措施对办公环境进行消毒。

  四、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11篇

  一、严格落实防控举措

  各企业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落实第一主体责任。确需提前复工企业,还需严格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防疫方案到位。企业须认真制订复工疫情防控预案,明确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签署企业防疫责任主体承诺书,对企业防疫工作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好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就餐上班分流、宿舍管理等工作机制及力量,并承诺严格落实预案。

  2.人员管控到位。尚未自湖北地区返回的员工,应遵守国家和当地防疫管控举措,暂不许返津。对来自、去过湖北地区的,或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感染者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返岗。返岗人员均需符合上岗健康标准。所有返岗人员需填写复工人员健康登记表、同时企业需汇总形成返岗人员登记表,每天10时前企业将返岗人员登记表报送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联络组。运输企业需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企业需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

  3.物资储备到位。口罩、体温计、消毒水、手套等各类防疫物资储备量需要达到五日的需求量方可复工。

  4.日常管理到位。企业须建立厂区进出检查登记台账,进出车辆及货物排查登记台账;要对人流密集公共区域如食堂、会议室等,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按要求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处理并建立台账;杜绝员工大规模聚集活动;要定期开展可疑情况排查和每日情况报送;要按安全生产规范和蓝天保卫战要求做好生产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须在企业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地方进行防疫宣传;须对企业员工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须积极配合防疫部门进行相关宣传教育。

  二、复工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复工申请表

  2.资料及现场核实。由管委会相应部门牵头进行核实。其中,重点用地企业、独立楼宇企业,由防疫指挥部企业联络组各组成部门分别核实;孵化器、产业园区,由中小企业局、建交局牵头核实;海泰集团所属楼宇及企业,由海泰集团负责核实;国资公司所属楼宇及企业,由国资公司负责核实;海洋总公司所属楼宇及企业,由海洋总公司负责核实;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原则由按照属地,由华苑办公室、京津冀招商局、海洋办公室牵头进行核实;

  3.审核批复。管委会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小组会讨论决定是否准许复工。同意复工的,报备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4.复工检查。对于核实同意复工的企业,各核实部门要强化对企业的督查检查,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发现出现疫情或重大隐患或不落实企业防控承诺的,第一时间责令停工。

  三、工作机制

  1.层层压实责任。员工对个人负责、企业对员工负责、园区对企业负责、管委会对企业负责,层层落实、全面覆盖。企业需确定专门人员,每日10:00之前上报返岗人员登记表,核实责任部门分别汇总后,每日12:00之前报经发局,经发局整体汇总后报防疫指挥部疫情工作组。

  2.信息及时联动。对于企业上报的信息、诉求及相关事宜,涉及居住地在高新区的,由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组分解至相关社区;如居住地不在高新区的,由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组上报区防控办告知相关区域。

  3.做优企业服务。社发局对企业自行落实的隔离点和隔离措施给予业务指导;市场监管局对于企业食堂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人社局对企业值班宿舍防控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对于企业在防控工作中提出的困难、诉求给予及时回应,能解决的全力帮助解决,因资源局限确实无法解决的予以及时说明。

  4.应急事项报送。对于专业性较强,核实责任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行为的情况,请及时联络社发局,请社发局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防疫指挥部。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12篇

  一、组织灵导

  成立x县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专责工作灵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x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x县人民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县柿场局长

  x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x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x县交通输送局局长

  x县公安局副局长

  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村镇人民(街道办)主要灵导

  工作职责:负责全体指导、协调、审核疫情防控期间原有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的全部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柿场,连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二、复工时间及复工安排

  自2月10日起,为企业和住户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限上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围桌、堂餐),饮用水店,平常生活使用类的五金店,广电网络,汽车、摩托车维修及洗车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店,商贸流通企业(含少许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自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科技询问、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转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据场,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理发)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各类培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图书管,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工基本条件

  各村镇(街道)要真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必须做到以下"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一)全部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态,自愿接受防疫检测俭验。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过程和个人的防护措施,建立返岗职员健康卡制度,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场所捅风换气,工作场所内洗淋设施运转正嫦,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尽只怕避免或减少职工聚焦和集体活动,职员多的企业要实施错峰芬散就餐、不得围桌就餐。

  (二)全部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题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本单位职工捅过微信、网络课堂、视频播放、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培育培训,共同营造联防联控的浓厚氛围。

  (三)全部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全部复产复工企业要对全部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体的检察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全部复产复工企业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的相关要求。

  (六)全部复产复工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制度及预案,妍究制定真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全部复产复工企业要储备好3天以上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消毒药水等),并严格实行在公共场所配戴口罩、每天早晚检测登记体温2次、每天对公共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企业检测发现职工体温有超过33℃的,要及时报告并处置。

  (八)对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区内外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工,复工人员原则上由现在住在人员组成,其他地方来参与复工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审批。

  (九)全部复产复工企业如有存在弄虚做假行为,影响到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经核实,一律关停。

  四、复工审批流程

  (一)企业计划复工

  企业要按照<>的有关要求合"九个一律"的复工条件,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

  (二)企业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各村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柿场监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柿场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员工情况登记排查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柿场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捅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柿场。

  各村镇(街道)柿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村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柿场,由县柿场统一受理。

  (四)审核捅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柿场根剧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五)企业按计划复工复产

  五、对服务业企业实行动态监管

  主管部门协同属地村镇人民(街道办)进行定期巡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若不符合要求,责令停工亭业整改;若出现确诊病例,责令立即停工亭业;若符合防控要求且未出现确诊病例,则继续生产经营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未亭业企业(粮油、水果、蔬菜、母婴用品(奶粉)店、燃气营业点)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做到"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六、数据反馈与信息报送

  县柿场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上午12点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下午4点将<<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反馈到县柿场。

  各村镇(街道)柿场监管所于每日上午12点将<<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全部服务类企业)汇总至县柿场,由县柿场统一收集、分派任务。

  全部信息和数据请发至邮箱:,连系电话:。

  附件:

  1、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

  2、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

  3、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部门与行业对应表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13篇

  根据各级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但国外疫情仍呈现加速扩散蔓延态势,疫情防控工作仍不能松懈。公司各部门要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将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严格落实“外放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果。

  二、防控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防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以变应变,持续加强检测报告、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工作。

  2、快速相应,精密智控。健全疫情快速处置机制,坚决做到疫情发现一起就地扑灭一起。建立健全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机制、防输入闭环管控机制、“健康码”管理服务机制等工作机制,实现疫情研判、监测、处置精准化,扎紧织密精密智控网。

  3、常态长效,依法防控。注重疫情防控与日常工作相融合,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想结合,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三清一管好、一例双查、块抓条保”等经验做法。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总经理为常态化防疫第一负责人,对公司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统一指挥。各岗位负责人任组员,协调组长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统筹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落实专门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人员,实现网格化管理。小组成员如下:

  (二)成立防控保障功能小组。

  功能小组的目的是确保防控的保障性专人负责,以实现快速反应,保障工作能落实到位。

  四、疫情防控常态化具体措施

  (一)企业出入口防控

  1、设置卡口进行出入管理。减少出入口,每个入口需配备保安或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设立体温监测岗,配备测温设备。

  2、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出入人员须佩戴口罩,为佩戴口罩不得进入。对外来访客应当如实登记姓名、来源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者,要及时劝离,并告知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处理完毕后马上进行区域消毒。

  4、加强车辆进出管理。进入时对车上所有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建立外来访客车辆登记制度。

  (二)内部人员防控

  1、单位离司人员,不统一安排返司。实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和离司返司人员动向,并与属地街道做好对接。

  2、对于返司人员,参照国家《新冠流行期间公众一般性防控指引》要求做好返司人员的健康观察等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3、每天组织职工在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和记录。如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到就近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医院确诊未患新冠,且身体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批准恢复上岗。

  (三)办公场所防控

  A、办公楼

  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使用空调通风时,应保证其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2、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勤洗手、多喝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吸收。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均需佩戴口罩。

  3、单独处理单人办公环境下原则上可以不佩戴口罩,处于多人办公环境下的工作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尽量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1米。

  4、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注意及时清理,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者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B、会议室

  1、若必须召开会议,建议以视频或电话会议形式替代,或将大的.聚集会议拆分成小型会议,减少每个会场聚集人数,避免不同会场之间的人员流动。

  2、尽量缩短会议时间,时间过长时,至少每小时进行一次开窗通风。使用空调时,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模式运行。

  3、参会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包括姓名、住址、电话、健康状况等(入场测温登记)。

  4、进入会场及离开时,参会人员应进行手部卫生清洁,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5、会场座位尽量增减间距,有效件的场所,参会间隔不少于1米距离。

  C、电梯

  1、乘坐电梯应佩戴口罩,不要再乘坐电梯中取下口罩。按电梯按键时,最好戴手套或隔着纸巾、指套触摸按键等,乘坐电梯后及时洗手、消毒。

  2、电梯内人与人保持一定距离,当电梯人员较多时,应等候下一班电梯。

  3、自觉维护电梯卫生,每日定期消毒。运送给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电梯需要立即对电梯进行消毒处理。

  D、食堂

  1、用餐前及用餐后均应进行洗手,除用餐时间,其他时间均应佩戴口罩。

  2、应采取错峰就餐,分餐进食,避免扎堆就餐。排队人员要有一定间隔,见谅减少交谈,尽快用餐完毕。

  3、尽量自带饭盒就餐,如采取公共餐饮要一人一用一消毒,餐厅每日消毒一次,餐桌椅每餐结束后即进行消毒。

  (四)办公楼其他部位、收费服务点以及换热站等应按照公共场所防控相关指南做好消毒等防控工作。

  E、入户供热服务防控工作

  1、进入居民住户家中进行维修、测温时,应提前与属地街道核实该地区及用户疫情防控情况。

  (一)进入疫情小区、居家隔离观察的用户或者定点医院和宾馆等场所服务时;

  1、进入工作场所前,应主动配合属地街道等部门进行人员登记、测温等防控检查工作;

  2、采取佩戴N95防护口罩、手套、脚套等强化自身防护措施。完成上门服务后及时对工作服、手套进行消毒,并做好服务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观察。

  3、建议尽量避免乘坐箱式电梯等公共设施,与有关人员沟通工作时,注意保持一定距离;

  4、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

  5、工作过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如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速干消毒剂消毒。

  6、与有关单位人员沟通,掌握确诊或疑似病例活动区域,应尽量避免途径或在此区域停留;

  7、接触公共区域门把手、按钮等部位后,不要直接接触口眼鼻,要及时洗手保持卫生。

  F、进入非疫情等其他场所服务时

  1、进入工作场所前,应主动配合属地街道部门进行人员登记、测温等防疫检查工作。

  2、可佩戴一般医用口罩、手套、脚套等自身防护措施。完成上门服务后及时对工作服、手套等进行消毒,并做好服务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观察。

  3、建议避免乘坐厢式电梯等公共设施,与有关人员沟通时注意保持一定距离;

  4、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

  5、工作过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如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速干消毒剂消毒。

  G、供热服务保障

  1、各供热单位要加强供热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生产运行安全;提高供热服务质量吗,尤其做好救治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的供热服务保障;应急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

  2、疫情防控期间,未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对用户收取供热费要依托微信、支付宝、网上银行等方式支付,实现以指代步。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14篇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五、工作措施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15篇

  一、总体目标

  为了做好我县工贸行业企业20__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进一步推动工贸行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有效遏制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做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领导机构

  成立浦北县工贸行业企业20__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全县工贸行业企业20__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组长:黄坚葵县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飞县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县应急局工矿商贸股全体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是制定一套复产复工方案。各企业要认真制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方案,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复产复工的每一个步骤规范、严格、稳妥、有序,安全平稳地度过复产复工这一关键时段。确保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才能复产复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能开工复工。

  二是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针对节后员工易出现的身心疲惫、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及复产复工设备设施运行状态不稳定等问题,精心准备授课内容,深刻吸取山东省济宁市佰仕达木业有限公司“1·27”粉尘爆炸事故及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钢炼铁总厂“2·6”事故教训,统一职工思想、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全体员工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六个月以上或转岗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施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及时进行“三级”教育培训,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对节后返岗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唤醒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同时,将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纳入厂级培训。

  四是一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企业员工要克服春节假期节后综合症,上岗后要绷紧安全生产思想之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和流程。企业要强化节后现场安全监督,增加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频次,加强安全提醒,及时制止并纠正各类“三违”行为。

  五是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复产复工前对各类生产设备、生产车辆、动力管线、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如粉尘涉爆企业,是否存在不同种类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等问题隐患;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对开展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等问题隐患。

  六是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及自身实际,认真研究春节假期停工停产对人员、机器、原料、方法、环境等要素的影响,辨识安全风险,制定一套简单明了、行之有效的.复产复工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复产复工阶段容易出现的事故类型、易发区域、事故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征兆、事故可能引发的衍生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并组织开展演练,做到遇事不慌、安全处置。

  七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报告等工作。凡是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有密切接触史的,要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底线。各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应急部门负责督促、抽查企业落实情况,不代替、不包揽企业开展隐患排查。

  (二)严格把好复工复产关。各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故意隐瞒问题违规复工复产的,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16篇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xx〕6号)、xx区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通知》(五应疫指〔20xx〕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全区住建行业所涉的各建设工程参建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房地产企业及房产中介经纪机构,要尽快组织复工复产,现就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复工复产疫情控制措施和要求

  (一)各企业要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制定复工方案,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排查彻底风险隐患,全力做好复工复产相关保障工作;存在部分员工留置、待岗、轮岗等情况的企业,要妥善做好人员调配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由返岗员工本人亲笔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见附件1),企业统一做好登记及台账记录。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以及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者,须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报备,并按要求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职工暂缓返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三)制定人员返昆计划。建筑工程参建企业应制定外地返昆人员进场计划,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具备人员进场、封闭管理的条件,有序、分批返昆进场。严禁大量外地务工人员盲目、无序返昆,因无法进入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在施工工地外逗留、失控,造成属地防疫工作管控困难的情况。

  (四)强化疫情报告报备。各企业在复工后,一旦发现职工出现异常,应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对工作地及异常人员进行封闭隔离,并向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报告,区相关部门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及时安装“云南抗疫情”。各企业务必立即在微信平台安装“云南抗疫情”小程序,在各自办公场所、公共场所(门店、售楼部)、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小区出入口的醒目位置张贴“进”“出”二维码,确保所有人员进出场所时进行扫码,便于对复工后返岗人员或前来办事人员一旦发现疫情,其活动轨迹及接触人员能够及时进行排查及追踪。(见附件2)

  二、企业复工复产基本条件及审查流程

  (一)复(开)工条件。建筑工地应严格做好复(开)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必须在常规复(开)工必备条件下新增疫期复(开)工条件如下:

  1.组织管理到位

  建筑工地必须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的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

  2.人员管理措施到位

  (1)疫情防控小组应建立参建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务必要求返岗人员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核实人员来源地、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身体状况等关键信息。

  (2)建立重点疫区来昆人员管控制度。重点地区返岗人员未经在昆隔离观察14天,不得进入建筑工地,隔离观察期内发现体温检测结果异常的,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

  3.施工现场管控、环境消毒、宣传工作到位。各建筑工地应按照区住房城乡建设局20xx年1月28日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消毒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的要求,切实做好工地消毒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细化工地请示报告制度和宣传措施。

  4.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二)复(开)工检查流程

  (1)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开)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检自查。

  (2)进行复查和提出复(开)工申请: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复(开)工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复(开)工意见,并提前3天向xx区住建局提出书面复(开)工申请。

  (3)复(开)工核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复(开)工申请后,第一时间对复(开)工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各房地产、物业管理企业、房产中介机构、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应切实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xx〕6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对返岗人员登记、管控、错峰安排返岗、物资保障、工作地点环境卫生及消杀等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液化燃气经营门店还应按市局《昆明市液化燃气管理处关于抗击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确保安全稳定供应的通知》要求做好企业返岗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各房地产的售楼部、各房产中介经营机构,复工前三天应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复工申请,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场复核后方可复工。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守法诚信不违章。各企业应对参与经营、作业的人员、车辆进行合理调度和岗位调配、合理调配人员,防止出现疲劳作业、危及安全等现象;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在储存充装、运输配送、经营销售等各环节中,要坚决杜绝“三违”及“倒气”、恶性竞争、哄抬气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服从隔离现场、交运等部门的管理。

  (二)做好防护不断供。自1月10日从疫区回昆人员,应在隔离期满确认身体状况正常后方可安排上岗;符合相关规定的上岗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必须戴好口罩和手套,尽量缩短与服务对象接触时长,收款时尽量避免使用现金,鼓励采用线上支付结算。

  (三)消毒防疫不间断。做好经营、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和环境消毒工作。房产中介经营机构的门店、房地产企业售楼部、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所在地及所属储配(充装)站、瓶装供应站应当严格落实“门前三包”,清理杂物、打扫卫生,持续不间断开展对场站的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不留死角,并根据实情将防疫器材和设备配备到位。

  (四)会议召开要精简。各企业要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及规模,鼓励各企业采取网络会议模式,减少人员聚集情况。确需召开面对面式会议时,要控制参会人数、开会时长,座位安排间隔一米以上,确保会议室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五)严格考勤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各企业要针对各自行业特点,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单位、工作场所考勤制度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同时,要派专人监督进出人员对“云南防疫情”二维码进行扫码。

  (六)加强食品安全管控。各企业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对食堂采取分时段、分散式个人就餐模式。

  四、疫情防控时期信息报送工作

  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和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所属储配(充装)站、瓶装供应站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每日情况的报送工作,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前一天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包括房地产经营企业)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鉴定站(联系电话:),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各站点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

  一旦发生异常及突发情况,各企业要第一时间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信息。

  五、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各生产经营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工的;

  (二)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三)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四)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17篇

  一、总则

  (一)本指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用于指导餐饮经营单位在疫情期间恢复餐饮服务,加强人员管理、经营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保障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员工安全及公众用餐安全。

  (二)本指引适用于餐饮经营单位。

  二、制定依据

  《关于印发xx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x卫疾控函〔20xx〕号)《餐饮服务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三、基本要求

  (一)安全有序复工复业

  严格遵循《xx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x防疫指办明电〔20xx〕号)关于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鼓励合法经营资格的餐饮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要求,遵循“先部分后全部、先室外后室内、先外卖后堂食”的原则,安全、有序复工复业。

  (二)营造安全放心环境

  餐饮企业可根据内部建筑特点,进行物理改造和通风设备改造,增大通风速率,改善提升环境,为商户、顾客营造安全放心的营业、消费环境。停业后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单位需全面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具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

  (三)做好日常防护措施

  餐饮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完善实际执行措施,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企业应配备红外线测温仪并严格开展进店顾客测温工作,同时配备消毒液(酒精)供手部消毒使用。

  (四)加强就餐人员管理方式

  鼓励餐饮企业为顾客设置户外交易区,减少入场人数。排队就餐的顾客,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四、分级防控措施

  按照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分区分级防控的要求,及时调整餐饮企业(门店)复工复业工作措施。其中:

  (一)I级防控

  停止聚餐活动,各类餐饮企业(门店)暂停堂食服务,可开展打包外卖服务。

  (二)II级防控

  停止聚餐活动,各类餐饮企业(门店)暂停堂食服务,包间可按规范指引启用。

  1、餐饮经营单位入口处应有视频监控,用餐人员进入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造册,及时向社区防控小组报告,并提醒其及时就诊。用餐人员需佩戴口罩,坐下饮食前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饮食完成后须立即佩戴口罩。

  2、有外摆条件的餐饮企业可外摆桌椅供顾客用餐,桌椅间距应不少于1米,一桌一人,所有桌椅需同方向摆放,不允许拼桌。每桌顾客就餐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消杀工作,才可引导下一桌客人就坐。

  3、有包房的餐饮企业可视自身防疫消杀条件进行开放。包房内就餐环境应干净整洁,只允许摆放一张桌子,且不得拼桌。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10平方米以下的包房人数不得超过4人,10—20平方米的包房人数不得超过6人,20平方米以上的包房人数不得超过8人。每桌顾客就餐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消杀工作,等待30分钟后才可引导下一桌客人就坐。包间需保持良好通风,优先打开窗户,鼓励有条件企业做好通风设施硬件改造,安装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每周进行关键部件的清洗、消毒或更换。就餐区应避免从事引起扬尘的活动(如扫地、施工等)。

  4、餐饮经营单位要制定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每桌至少要求一名就餐客人出示身份证明,或通过扫码认证等方式登记其姓名和联系方式。要做好用餐台账,对每一桌客人相关信息、用餐时间、消杀记录等做好登记,以备查验、跟踪。

  (三)Ⅲ级防控

  各类餐饮企业(门店)可开展限制性堂食服务。

  1、餐饮经营单位入口处应有视频监控,用餐人员进入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造册,及时向社区防控小组报告,并提醒其及时就诊。

  2、有条件的餐饮企业(门店),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

  3、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

  4、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间隔不低于10分钟,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

  5、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

  6、包房(包厢)方面,包房(包厢)较小的,只开一桌,且不得拼桌。两桌以上的包房(包厢),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其余参照II级防控区要求执行。

  (四)Ⅳ级防控

  正常提供餐饮服务,餐饮企业(门店)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五、从业人员管理

  (一)严格按照《机关、企业及工厂节后复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等防控要求,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压实防控责任,严格管理从业人员,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二)各餐饮经营单位对员工的健康管理负主体责任,员工要如实告知旅居史。餐饮经营单位要设立健康管理员,负责收集单位员工健康状况,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员工健康状况。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返粤员工健康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对疫情高发地来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14天隔离观察后才能上岗。

  (三)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

  (四)强化企业内部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要配备完好的洗手设施及快速手消毒剂、皂液等卫生用品,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从业人员应配戴口罩上岗。

  (五)若单位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应配合疾控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与管理,并做好终末消毒。

  六、场所清洁消毒

  (一)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餐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具的清洗消毒参照《推荐的餐具清洗消毒方法》。

  (二)每天按照下列要求对就餐场地、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等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

  1、对接触较多的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所使用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剂须现配现用(下同)。消毒方法采用配制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顺序由外向内,作用30分钟,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2、地面或墙壁有污染时,可用500 mg/L~1000 mg/L含氯消毒液湿式拖地(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成1000mg/L含氯消毒液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3、拖布和抹布等清洁工具应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4、在餐饮单位内如发现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成10000mg/L含氯消毒液时,取1份消毒液,加4份水)小心移除。可能受到污染的表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处理污染物应佩戴手套与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

  5、如近期有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就餐过的餐厅,餐饮服务单位应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终末消毒。

  (三)加强餐厅内部洗手间消毒工作,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干爽,空气流通,卫生间地面、洗手池及台面无积水、无污物、无垃圾,便池内外无污物、无积垢、冲水良好,卫生纸充足。营业期间,应开启卫生间的排风装置,卫生间内无异味。日常运营期间每2小时要对洗手间内所有便器洁具、各类扶手和把手、触摸式冲水按钮、洗手台和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一次,卫生间便池及周边可用20__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每日应做好相关消毒记录并公示消毒情况。

  (四)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七、原材料采购验收、加工管理

  (一)坚决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二)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三)对每天送货原材料做好索证索票工作,提倡无接触收货。

  八、设备管理

  (一)空调管理

  餐饮企业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管理指引》要求,进行有关空调通风系统日常运营管理,要制定疫情期间通风系统和空调的检查、清洁、测试和维护计划,要根据空调使用要求和疫情应对。空气过滤器、表面式冷却器、加热器、加湿器、凝结水盘等易集聚灰层和滋生细菌的部件应及时消毒或更换,空调系统的所有过滤器,宜每周清洗或更换一次。同时尽量保持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

  (二)电梯管理

  1、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

  2、应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在电梯间戴口罩并避免交谈。

  3、经营单位酌情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减少接触传染。

  (三)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管理

  1、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和全面的清洁卫生。

  2、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或加盖再进行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九、供餐服务要求

  (一)具有安全合规的食品加工场所,定时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并保证避免消毒液、酒精等直接接触餐具、食材和菜品。

  (二)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三)在用餐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疫情防控知识海报,告知进店顾客需配合和注意的有关事项,如张贴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的指示牌等。

  (四)每桌客人就餐完毕离开后需对桌椅进行清洁及消毒。

  (五)提倡分餐制。对于无法分餐的企业,必须给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污染。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18篇

  1、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2、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强化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单位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节后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

  一是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

  二是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护和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

  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深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4、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强化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19篇

  一、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工厂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2、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二、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工厂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特别关注:消化道症状职工!

  5、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6、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湖北省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工厂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不予扣款罚款。

  7、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8、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各工厂组织医务人员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9、确认各工厂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10、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1、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2、复工后,工厂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3、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4、各工厂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

  15、工厂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6、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17、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释放狠抓落实、不容松懈的强烈信号。

  三、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类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地点:厂区,严重程度:可能引发传染并死亡,发生时间:病毒感染后1-14天内;范围:厂区、生活区;

  2、一般管控制要求:

  A、每日早晨测量体温;

  B、宿舍、食堂、会议(特别必要才可召开面对面会议,推荐电话、视频会议)、工作中全程佩戴口罩(医用、N95);

  C、改变食堂布局,取消面对面座位;

  D、根据部门、车间实施分时段就餐;

  E、提倡自备餐具;

  F、下班及时洗手消毒;

  G、到家、宿舍后再行洗手消毒。

  3、处置措施及流程:

  A、日常体温检测发现发烧员工;

  B、禁止入厂;

  C、报告医生及主管;

  D、厂医做好防护陪同赴发热门诊就医;

  E、医生诊断未明确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关疾病;

  F、居家隔离(单独宿舍居住);

  G、痊愈。若E。医生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则留医疗机构留观;

  H、告知员工与该人有密切接触者自行居家隔离,不得再行接触其它任何人;

  I、上报政府指挥部相关情况;

  J、等待CDC流行病学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4、发现消化道症状及其它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类似的员工,处置措施及流程同上。

复工复产的方案范文 第20篇

  一、工作原则

  依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对全省各县区实行分区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的防控策略,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推进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加强督导,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省厅要加强督导市级住建部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序推动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市、县级住建部门负责属地建设行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积极协调帮助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物业、市政等企事业单位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做好项目开工报备工作,开工后要加强对属地建筑工地和相关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及人员健康防护制度,尤其是督促施工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复工预案,确保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各项举措落地。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物业、市政等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疫情防控工作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决策。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建部门报备,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城市管理全力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1.保障市政公用企业正常运营。各地住建部门要主动帮助企业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保障市政公用企业的生产物资和防护物资。指导城镇燃气供热和设市城市供水企业结合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密切研判分析供应需求,加强需求侧的预判,根据供需变化及时采取灵活机动的应对措施。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完善“一厂一策”工作方案,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做细做实保障设施正常运行的各项工作,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管。

  2.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支持大中型批发市场、商超、便利店和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及配送企业复工,20xx年2月和3月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的政策要求,主动配合发展改革部门落实好国家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257号),根据上游企业降价情况,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及时降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切实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

  3.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要主动靠前服务,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环卫等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费用的,积极协调财政、税务等部门落实相关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按时足额拨付相关服务费用。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公用企业特许经营期限到期的,鼓励政府与企业在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予以合理顺延。

  (二)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优化线上审批,指导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实行网上受理、出件等不见面审批的方式予以办理。可实行企业承诺制,对于现场查验等必须室外勘察流程,先由企业递交现场资料并做出承诺,后期疫情缓解后再实行现场查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后,有序有度恢复商品房正常销售。提倡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在楼盘开盘、销售等环节采用手机应用、互联网、电话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线上服务。各地住建部门要发挥房屋交易网签系统的作用,全面实现商品房交易合同备案网上办理。

  2.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快资金流动。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流动支持力度,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梳理房屋预售的有关规定、条件和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审批,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在疫情期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规定和保障各方主体利益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审批标准,加快商品房上市,形成有效供给。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加大企业流动资金持有量,缓解资金压力。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却因当地疫情影响的,予以一定期限内的缓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20xx年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可按竣工时间顺延缴纳住宅物业保修金。充分发挥公积金作用,各地要深化细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服务措施和操作细则,进一步通过各种线上预约和错峰办理公积金业务,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公积金放款节奏。

  3.摸排项目,建立台账,加强对项目的跟踪。要全面摸排梳理辖区内所有立项及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清单,建立开、复工项目台账和预销售楼盘台账,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房地产项目供给情况。对暂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提前做好前期开工准备工作,待全面复工后,逐步调整加快建设进度节奏,确保形成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

  4.抓好商品房合同履约管理。要根据房地产在建项目台账,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妥善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履约问题,对确因疫情影响开工、竣工而延迟交房的,协调企业按照不可抗力的因素,将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在疫情结束后,指导企业与购房人就延期交房事宜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帮扶开发企业。要充分发挥各地市房地产市场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单位的作用,加强与自然资源、金融、税务、人社等部门联系,研究制定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可适当调整信贷政策,增加信贷渠道和额度,针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企业,协调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或续贷。协助企业解决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困难,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加快住宅用地供应,延长疫情期间新供土地开竣工时间要求。鼓励房地产企业疫情期间不裁员,加大招聘力度,稳定劳动力市场,降低疫情对失业率的影响。

  6.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要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力度,发挥房地产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交流推广疫情防控经验,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各项防控措施,帮扶企业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全面动员辖区内房地产企业,引导企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

  1.分类组织实施。各地住建部门和企业按照《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划定我省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划分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的实际,动态对应做好疫情防控与企业开工复工工作。

  对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各级住建部门要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在做好病情防控的同时,所有项目实现全面开工复工。取消不合理限制,不得对企业复工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